2023/12/9 1:40:0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成立于2019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围绕国家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聚焦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发展重大战略与政策拟订、创新驱动和创新创业活动组织等领域,聚焦数据要素属性与权益、定价与交易、市场发展与规范、共享与安全保护、技术标准与法治化理论和制度研究,以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等领域,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研究参考,为区域和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名,岗位名称和条件见下表:
序号 | 处室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岗位要求 |
1 | 数据要素 (大数据) 制度法规处 | 综合研究 | 1 | 博士学历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具有5年以上卫星通信领域政策制定、技术研究、标准化研究、产业应用推广等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类重大课题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
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对于所学专业相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品行;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高级职称且从事卫星通信领域政策研究5年以上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憋等严重违纪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名人员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cidd_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时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若有)复印件。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
4.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通过笔试人数与聘用人数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确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递补。其中,在考察环节,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环节,统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10-63906912。
监督举报电话:010-6390692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
(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报名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12/t20231213_510453.html